现将《戏剧与影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师范大学 戏剧与影视学院
2026年4月
戏剧与影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依据《山西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特设立戏剧与影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院本科教学工作和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6名。
第三章 教学督导委员的聘任
第四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主要对象是我院在编的、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公正、享有较高威信、忠于教育事业、能认真履行督导任务的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担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第五条 教学督导委员的聘任程序为:由主任委员提名,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由院长聘任。聘期不设限制,但因某种原因,累计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者,原则上终止聘期。退出委员名额按第四条程序重新聘任。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 教学督导委员职责
(一)教学督查
1.课堂检查:了解课堂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 内容、方法、手段和效果;检查课堂秩序、学生出勤、学习状态、学习成效等。
2.实践检查:了解实践教学目标,检查实践内容设计、现场组织、教师指导、学生操作、设备管理、实践教学文件准备等;检查实践报告内容、评阅、管理存档等。
3.试卷检查:了解课程考核如何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度;检查试题内容如何支撑考核目标,命题的规范性、重复度等;检查试卷评阅的规范性、成绩评定的精确性、成绩分析的有效性、成绩录入的准确性、管理存档的完备性等。
4.实习检查:了解实习的目标、内容设计、实施途径、组织管理等情况;检查学生及实习单位对实习的评价反馈;检查实习报告的规范性、评阅及管理存档,评价实习报告水平及实施成效。
5.课程设计检查:了解课程设计的目标,检查课程设计的内容安排、组织管理、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和完成情况等;评价课程设计报告的规范性、水平及实施成效。
6.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检查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环节的组织安排、管理要求、导师指导、学生参与和完成等情况;以及检查过程管理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检查论文选题的有效性、结构的完整性、格式的规范性、评价的有效性,评价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评估毕业设计的实施成效。
7.教学管理工作检查:对学院教学管理进行督查,检查各专业的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力量、资源条件、经费、制度、教学管理、教学秩序、质量文化建设等。
8.专项督查:包括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巡查,教学督导,专项工作督导等。
(二)教学指导
1.制度建设指导:指导制定、修订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
2.教学改革指导:参加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学评估等方面的研讨和论证并给予指导。
3.教学建设指导:指导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
4.教学发展指导:指导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根据听课情况向教师反馈分析课堂教学的优势和不足,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5.专题调研: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研或专题调研,提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建议。
6.意见反馈:收集和反馈各基层教学组织和师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师对学生学风的意见,学生对教师教风的意见。
7.项目评审:参与教学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验收等工作。
8.专项指导:包括对学院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进行专项指导。
第五章 权利与待遇
第七条 教学督导委员按要求检查和指导各类教学活动,查阅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师个人的相关教学资料。任何单位或教师应予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或数据,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予以重视,并及时做出答复。
第八条 教学督导委员可以调阅学院有关教学文件,列席学院和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工作会议;可以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进行批评和制止。
第九条 教学督导委员实行津贴制度,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年终绩效中体现。
山西师范大学
戏剧与影视学院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