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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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必须在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内外学术前沿;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胜任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3.具有实事求是、刻苦严谨、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团结协作的作风和精神,具有敢于质疑、敢于挑战权威、勇于创新的学术性格,具有较强的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康心理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研究方向

以戏剧与影视创作传播活动的历史与现状及其艺术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兼及文学、历史学、文化人类学、美学、传播学等相关学科领域。

为了体现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的整体学术优势和培养特色,主要设置以下八个研究方向:

1.戏曲史方向

2.戏曲文物方向

3.戏剧美学方向

4.中外戏剧比较方向

5.民间戏剧方向

6.影视理论与批评方向

7.戏剧文学方向

8.艺术产业管理方向

9.艺术伦理学方向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6年。

四、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制。可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确定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为有利于在博士生培养中博采众长,提倡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对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和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重要学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名单在院系备案。

课程教学应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鼓励博士生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学术报告等活动。在读期间,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

博士生的培养主要以科学研究为主,以开拓、创新为目标;研究结合科研实践进行,重点培养其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修读18-2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4学分,方向课及选修课8学分,科研实践2学分。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详见附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六、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

在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行。

2.考核内容

博士生的学科综合研究能力和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

七、学位论文工作

1.开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的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于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主要参考文献;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课题的研究计划、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预期结果。开题报告必须在导师组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2.发表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要求》,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3.学位论文撰写和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执行。提倡博士学位论文双语写作,提升研究生的外语写作水平和学位论文的影响力。

4.预答辩及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博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制度,盲审评委由校外5位有学术影响的知名同行专家组成。申请答辩者向戏剧与影视学院提交全文,再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寄出。论文盲审评阅实行一票否决制。

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位。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须有2∕3的赞成票方为合格。答辩委员会决议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可获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