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心组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畅海桦主持,学院中心组成员参加。
院党委书记畅海桦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至第十一章及附则(第94条至第158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自学情况进行总结,发表心得体会。之后畅海桦书记带领与会人员就以上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学习。
与会同志围绕以上内容开展交流研讨,纷纷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至第十一章的规定体现了党对纪律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这些纪律条文划定了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旗帜鲜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坚守正派作风,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植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相统一,在指导实践、推动实践中展现出巨大真理力量和独特思想魅力,是经过实践检验、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最后,畅海桦书记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这些重要精神落实到我们学院工作中。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注重在日常点滴处防微杜渐,自觉同违纪行为作斗争,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共同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